中共普宁市委巡察工作公告
普巡公〔2022〕2号
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、普宁市委专项巡察工作安排,决定派出11个县级异地交叉专项巡察组,开展普宁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专项巡察,进驻时间从2022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。
巡察对象为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水利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,流沙东街道、流沙南街道、占陇镇、下架山镇、麒麟镇、洪阳镇、大坝镇、南溪镇、云落镇、高埔镇等10个镇(街)党(工)委及所辖村(社区)。
巡察组坚守政治监督定位、坚持问题导向,着力查找政治偏差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,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重要论述、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、揭阳市委、普宁市委工作部署,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责任,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领域“三不腐”一体推进等情况,聚焦资金预算编制、分配拨付、执行使用、监督管理、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,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。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专项巡察,围绕“三资”管理主体责任落实、监督机制运行、日常管理使用、“三资”管理领域“三不腐”一体推进等情况,聚焦村党组织、村委会、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要负责人履职用权各个环节。
巡察进驻期间,专门开通值班电话、设置联系信箱和邮政信箱,受理具体问题反映(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2:30-5:30)。其他非巡察范围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,将按照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。
榕城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流沙东街道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8344244165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榕城区委第一巡察组。
榕城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水利局、云落镇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8320574858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榕城区委第二巡察组。
榕城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、高埔镇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3543915162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榕城区委第三巡察组。
榕城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交通运输局、流沙南街道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8206631590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榕城区委第四巡察组。
榕城区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占陇镇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8923530259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榕城区委第五巡察组。
惠来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值班电话:19820538671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惠来县委第一巡察组。
惠来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洪阳镇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9876546535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惠来县委第二巡察组。
惠来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下架山镇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9820538445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惠来县委第三巡察组。
惠来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麒麟镇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9876546569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惠来县委第四巡察组。
惠来县委第六巡察组负责巡察南溪镇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3822911079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惠来县委第六巡察组。
惠来县委第七巡察组负责巡察大坝镇及其所辖村(社区)。值班电话:13822989007,邮政信箱: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室市委巡察办收转惠来县委第七巡察组。
特此公告
中共普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8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