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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宁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普侨区委副书记、区管委会主任庄宝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
文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8-08-10

来源:揭阳廉政网    发布时间:2018/8/10

普宁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普侨区委副书记、区管委会主任庄宝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 

庄宝明简历

    庄宝明,男,汉族,1968年10月出生,广东普宁人,

    1992年11月参加工作,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本科学历。

1992年11月--1998年2月历任普宁市梅塘镇办事员、党政办副主任、党政办主任

1998年2月--2003年3月历任普宁市委组织部干事、干部科副科长、干部股股长

2003年3月--2003年4月任普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干部股股长

2003年4月--2006年3月任普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纪委委员

2006年3月--2006年12月任普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正科级组织员、市纪委委员

2006年12月--2009年8月任普宁市里湖镇党委书记、人大主席

2009年8月--2011年7月任普宁市里湖镇党委书记、人大主席、副处级干部

2011年7月--2013年8月任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副处级干部

2013年8月--2016年4月任揭阳市普侨区委副书记、区管委会主任(2015年1月--2016年11月主持普侨区委全面工作)

2016年4月--2018年1月任揭阳市普侨区委副书记、区管委会主任、党组书记

2018年1月--  任普宁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普侨区委副书记、区管委会主任、党组书记(正处级)

中共揭阳市第六届党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