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宁市纪委三管齐下 促使“双报告”制度落地生根
文章来源: 发布日期:2018-03-13
为切实加强对乡镇场街道纪(工)委线索处置和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的领导,强化办案服务支持。近日,普宁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督查,从严督促整改,建立完善工作机制,促使“双报告”制度在镇街落到实处。
一、开展专项督查,“大起底”“回头看”。1月28日至2月1日,我市纪委抽调相关室组成督查组,从报告范围、报告内容、报告时点、报告程序、监督指导、督促办理等六方面内容,对各乡镇场街道2017年以来贯彻落实“双报告”制度的情况进行“大起底”“回头看”。督查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,以常态督查为补充。通过全面督查,发现部分乡镇场街道纪(工)委目前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、报告程序执行不严格、报告不及时、少报、漏报等问题。
二、采取约谈提醒,明要求抓整改。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督查组现场进行指出和提醒,要求限期落实整改。对检查发现执行情况较差的,市纪委将对相关纪(工)委书记进行约谈。2月12日,市纪委召开工作会议,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各乡镇场街道贯彻落实“双报告”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。同时,要求各乡镇场街道纪(工)委对2017年以来执行落实“双报告”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和检讨,认真抓好整改工作,并作出下一步工作打算。
三、完善制度规范,常监督促落实。市纪委案管室将牵头信访室制定完善关于“双报告”规范报告的制度,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。对执行情况最后三名内的乡镇场街道纪(工)委书记,每月将进行谈话提醒,对全市查办腐败案件“双报告”制度实施情况,每半年将通报一次。对瞒报、漏报和不及时上报等情况的,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。同时,建立普宁市纪委案管工作微信群,由业务室加强对各乡镇场街道纪(工)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,做好及时通知、督促上报以及登记台账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