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宁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
来源: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:2024-10-15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和《普宁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》有关规定,普宁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任(以姓氏笔画为序)王晓龙、方荣彬、甘庆坚、庄小贤(女)、严俊华(女)、苏文生、杨镇湖、张芳龙、陈涛、陈裕洲、林秀梅(女)、罗列波、罗凯瀚、周卓畅、钟传常、曾勇龙、蔡克彬等17名同志为普宁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,聘期至2026年10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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